关于2025届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及
去向登记确认的通知
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2〕13号)等文件“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,完善毕业去向登记”要求,从2023年起,毕业生离校前须前往教育部“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”(https://dj.ncss.cn/)或“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及核验。详细操作流程,请参照以下步骤进行。
1、毕业生登录
1.1登录方式一:微信关注绑定“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公众号,点击“去向登记”,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。
第一步:
第二步:
1.2登录方式二: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.ncss.cn(原wq.ncss.cn 可继续使用),点击“毕业生去向登记”,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。
第一步:
第二步:
1.22核对基本信息
首次登录要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。若信息无误,点击“信息确认无误,进入系统”;若信息有误,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辅导员,由辅导员在就业管理系统中修改。
2.登记档案信息
2.1 毕业生登记档案信息
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“档案信息登记”,选择档案转递类型,填写档案转递信息,上传图像证明材料,提交学校审核。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。
档案信息登记主界面
档案转递类型:
(1)签约单位接收:毕业后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,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单位。
(2)上级单位接收:到民企、外企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,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生源地(户籍地)公共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。
(3)生源地(户籍地)接收: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档案转递信息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反显,毕业生可结合反显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。注意:若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源地,但档案转递信息并未反显,毕业生需自行填写准确信息。
(4)托管单位接收:校内升学,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移交至研究生科;校外升学,档案将按照调档函进行转递;境外升学,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另:符合下列情况的毕业生,档案可延期转递。
(1)未毕业(结业、延期毕业)学生。
(2)三支一扶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可暂存学校的情况。
重要提醒:①档案转递信息包括档案转递单位名称、档案转递单位地址、档案转递单位邮编、档案转递联系人/联系部门、档案转递联系电话。
②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、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进行,严禁个人自带档案。
③若生源地有误,请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更正。
3. 去向登记确认
毕业生选择进入“去向登记确认”模块。注意:毕业生需在全国登记系统完成毕业去向上报才能进行确认。点击“去向登记确认”,确认自己的毕业去向信息、档案转递信息、户口迁移信息。
毕业生核对确认本人毕业去向、档案转递等信息是否正确。若信息无误,选择“信息无误,确认登记去向”提交。
去向登记确认无误
若信息有误,点击“信息有误,需更新后确认”,选择“错误信息情况”类型,按需填写去向情况说明、档案情况说明、联系方式后提交,按照之前登记相关信息的方式(全国登记系统)更新信息,再进行登记确认。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信息,否则会影响后续转档。
4. 核验授权
毕业生选择进入“核验授权”模块。注意:毕业生需完成去向登记确认才能进行核验授权。
4.1 毕业生核验授权
毕业生设置去向登记信息核验报告有效期,设置完成后可查看下载核验报告,将报告保存至手机。可在档案接收部门提供姓名和核验编号,查询自己的档案。
(核验授权主界面)
(查看下载核验报告)
去向登记信息核验报告分为档案信息核验报告和户口信息核验报告,内容主要包括核验编号、核验二维码、基本信息、毕业去向信息、档案转递信息或户口迁移信息。若毕业生在核验授权时尚未登记档案转递信息或户口迁移信息,则核验报告将不展示档案转递信息或户口迁移信息。
去向登记信息核验报告(档案信息核验报告)
4.2 档案和户籍接收管理部门查询核验
毕业生核验授权后,档案和户籍接收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,可查询核验毕业生离校时相应的去向登记信息。查询核验分为档案转递信息查询核验查询核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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